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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1〕1511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2日15点05分左右,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汽车北站巡查时,发现驾驶员陈国华驾驶浙ADF3080通过携华出行平台接一名乘客从汽车北站前往萧山区宁围镇。经查询,携华出行平台为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线上网约车平台APP名称,浙ADF3080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陈国华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2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