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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郑经市监 处〔2021〕0505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规定,建议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三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7
    决定机关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