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泰力克(青岛)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鲁正洪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064669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崂民三初字第5号
    案号 (2017)鲁0212执123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9-06
    发布日期 2017-12-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反诉被告)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马泰力克(青岛)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的《海军潜艇学院迁建工程综合体育馆之游泳馆、篮球馆工程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于2014年8月2日解除; 二、被告(反诉原告)马泰力克(青岛)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人民币970954.52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利息自2014年12月12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三、被告(反诉原告)马泰力克(青岛)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工期延误违约金196000元;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马泰力克(青岛)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