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北明客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60078****94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181民初2869号 |
案号 | (2019)鲁0181执362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9-09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山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烟台北明客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邱先文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133272.04元;2、驳回原告邱先文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05元,减半收取计3103元,由原告邱先文负担1838元,被告烟台北明客运有限公司负担12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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