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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公(工)行罚决字[2019]577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泛远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诸暨营业部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16日9时许,工业新城派出所民警对杭州泛远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诸暨营业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内部重点部位监控录像回放不足30天,存在安全隐患,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之规定,给予杭州泛远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诸暨营业部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6
    决定机关 诸暨市公安局工业新城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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