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森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MA1WEKJ85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3民初2050号 |
| 案号 | (2021)苏0303执2966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1-09-17 |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州森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师范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租金58263元及违约金(自2019年3月21日起以65292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计算至2019年7月30日;自2019年7月31日起以64792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计算至2020年3月19日;自2020年3月20日起以5826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计算至被告付清房租之日);二、驳回原告江苏师范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5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47元,保全费719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徐州森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