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宜养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105MA****X49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91民初1733号 |
案号 | (2020)苏0191执63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炼宜、南京宜养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徐健违约金34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徐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41元,由原告徐健负担1267元,被告陈炼宜、宜养堂公司负担37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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