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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社建罚决字【2017】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责令改正、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六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给予: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伍万捌仟壹佰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6
    决定机关 社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