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上卫放罚[2020]00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上卫医罚[2020]0096号案件名称:杭州美兆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等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美兆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汝发主要违法事实: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壹万元整行政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四)项行政处罚履行方式:罚款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日内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所属杭州市区的各营业网点。行政处罚履行期限: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行政处罚机关: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日期:2020-10-09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09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