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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上城法罚字[2019]第410072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美兆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美兆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未经规划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在上城区湖滨路33号南侧空地上依墙搭建箱式简易房。至2019年4月12日9时50分案发,该简易房已建成使用,材质为铁质,设置有门窗,并安装有空调。整体长5米、宽1.5米,占地面积7.5平方米。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责令当事人七日内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的简易房。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6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