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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武市监徐罚[2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10号车用柴油15295升;2、没收违法所得1340.92元;3、罚款15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08
    决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