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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静计标质罚[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扩展其获证产品覆盖范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1.5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8
    决定机关 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