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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许)食药监食罚【2017】Z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其生产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在其生产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虚假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07
    决定机关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