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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建罚字[2016]第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弃土遗撒案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人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弃土遗撒一案,经本局立案后查明:2016年11月29日,被处罚人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对柯桥城区新都会工程施工时,未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对工地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建筑渣土遗撒在柯岩大道上,污染路面面积约70平方米。以上事实有勘察笔录、现场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21
    决定机关 区城管办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