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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农(农药)罚决字〔2019〕第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假农药案
    行政处罚内容 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10%灭蝇胺悬浮剂农药产品,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10%灭蝇胺悬浮剂3瓶(包括留样的1瓶);2、没收违法所得787元;3、罚款6000元。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陆仟柒佰捌拾柒元整(¥6787.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2
    决定机关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