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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金处〔2021〕2820200096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2400万元,罚款2.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3
    决定机关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传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