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攀仁市监处字【2020】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食品经营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主办的“2020年攀枝花大庙会暨年货美食购物节”活动现场检查时发现2户食品经营者将配制饮料宣称作“鲜榨”饮料销售;2020年1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发现16户食品经营者无本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部分食品经营者工作人员无健康体检证明。当事人举办展销会未履行法定检查报告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22 |
决定机关 |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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