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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蚌工商质监罚字[2018]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内容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7
    决定机关 蚌埠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容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