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蚌工商质监罚字[2018]6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内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2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17 |
决定机关 | 蚌埠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容荣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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