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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国土资罚[20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698.3亩土地;2、按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一元的标准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2465533.3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13
    决定机关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