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九生堂(深圳)酒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MA****8L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民终15141号 |
案号 | (2022)粤0306执224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4-2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27603068】。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李灿,男,汉族,29岁身份证号:4290041992****0970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富联新村一区三巷四号604联系电话:13145814288被申请人:九生堂(深圳)酒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匡文源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洋下一路繁华公寓楼B座8楼联系方式:18873813939申请请求: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4677.99元。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依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34940号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15141号判决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一案,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15141号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此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李灿2022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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