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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苏太厢)应急罚〔2021〕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二条、《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八条、《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玖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2
    决定机关 太仓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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