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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安监决〔 2019〕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安全生产隐患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1.未如实记录2019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未按规定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3.生产车间20区域部分电机属于非防爆电器。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8
    决定机关 新津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