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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综执〔2021〕罚决字第06-0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4月9日0时10分,当事人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在杭州市江干区六号港与明石路交叉口杭政储出[2019]70号地块工地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产生施工噪声超标。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另经查证,当事人一年内因相同违法行为曾1次被依法处理,因此应从重处罚。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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