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溧交运罚字【2020】00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第628号、第666号修改)有关条款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第628号、第666号修改)第69条第1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8
    决定机关 南京市溧水区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