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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普市监案处字〔2017〕第0702016133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7
    决定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曾召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