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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富市监处字〔202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907.5元;二、罚款1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零柒元伍角(¥15907.5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7
    决定机关 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