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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北)应急罚〔202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14”一般高处坠落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0月14日,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世茂天慧(姚景花园)墙面防水维修工程发生一起施工人员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世茂天慧“10.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本机关执法人员对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集体讨论结果,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9
    决定机关 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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