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江(消)行罚决字〔2021〕14000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由港中旅成得(杭州)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位于上城区建塘南路484号的中旅城仕公馆绿化占用消防登高场地,违反了《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之规定,属于较轻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决定给予港中旅成得(杭州)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江干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8月11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1
    决定机关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