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4-06-10
    决定机关 朝阳区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