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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资)安监罚【2017】支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该单位一是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上岗作业;二是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七)项的规定,给予2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4
    决定机关 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