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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市监管罚字〔2016〕003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现提出以下处罚建议:一、予以警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23
    决定机关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赖斌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