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瑞市监处字〔2020〕8217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没收依法扣押商标侵权商品(标注类似耐克的“”商标图案的童鞋109双和标注类似耐克的“”商标图案的童鞋120双),并处罚款16560元;同时责令当事人限期三十日内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予以罚款一万元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7 |
决定机关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缪寿秋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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