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温市监处〔2019〕85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款1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0 |
决定机关 |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正兵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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