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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延市环罚(2020)ZDA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7日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真的玉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环保治理项目CNG小型撬装站陕297站,未办理环保手续,现主体工程已进入调试期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5
    决定机关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