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惠阳卫公罚字[2020]0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9年12月20日依法对该 公司出具的水质监测卫生报告采样点末梢水肉眼可见物项目不合格。 |
行政处罚内容 | 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2-17 |
决定机关 | 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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