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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顺市监处字〔2019〕第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9
    决定机关 南充市顺庆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伍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