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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榕仓市监金罚决字【2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49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0477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4
    决定机关 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许其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