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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公(网)行罚决字[2019]525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德清县扬烨制笔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04年10月至今,违法行为单位德清县扬烨制笔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其开办的网站被植入违法信息,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违法行为单位德清县扬烨制笔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德清县扬烨制笔股份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2
    决定机关 德清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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