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冀市监张处〔2020〕1307052000004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致命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9 |
决定机关 | 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郭志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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