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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濮环罚决字〔2016〕第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煤泥晾晒场内煤泥仍未清理干净,且表面防扬散措施不到位(覆盖不到位部分裸露);围墙周围粉煤灰堆积(场地西墙外);进出车辆过程存在抛洒现象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4
    决定机关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