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顺市监均罚字〔2021〕1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免维护高效节能LED防爆灯(型号规格:XY-10,生产日期:2020年9月)经抽样检验,“接地连接件”、“冲击”项目不符合GB 3836.1-2010标准要求,“隔爆接合面参数”项目不符合GB 3836.2-2010标准要求,“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的夹紧和密封试验”项目不符合GB 3836.1-2010和GB 3836.2-2010标准要求,“外壳防护等级”项目不符合企业明示的要求,依据CCGF605.1-2015《防爆电气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判定为严重不合格。当事人共生产严重不合格免维护高效节能LED防爆灯(型号规格:XY-10,生产日期:2020年9月)**个,共销售**个,成本单价**元/个,销售单价**元/个,获得利润**元,计算货值金额**元,违法所得**元。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2、罚款141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8 |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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