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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市监处〔2020〕040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324.00元;2.罚款69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30
    决定机关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