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榆税一稽 罚 〔2022〕 10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票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你单位未支付且已经明确知道无法继续支付的货款48,824.51元,未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的违法行为,拟处你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12,206.13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6,103.07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09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选民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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