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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环罚字[2020]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广东路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商品混凝土加工、沥青搅拌站项目的建设,2、对当事人广东路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罚款105000元(项目总投资额的3%)。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30
    决定机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