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内)药监药罚〔2019〕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销售180盒“参苓白术散”的违法所得2664元,并处违法销售“参苓白术散”货值金额2664元2倍的罚款532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799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24 |
决定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沈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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