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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 [2019] 第0204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12月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你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通过2019年12月5日15时00分至16时00分的现场检查(日常巡查)和2019年12月23日对当事人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卫询问,查明位于朝阳区太阳宫的的由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朝师附小(太阳宫校区)改扩建项目(教学综合楼),总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存在以下问题:执法检查时,教学楼大堂临时配电箱地线虚接;教学楼二层临时电缆沿地敷设,未采取保护措施,分别不符合《DB11 945-2012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2.10.10条和第2.10.6条的规定。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北辰正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改正,处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6
    决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