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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闵市监案处字〔2016〕第1202016223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21
    决定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胡荣法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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