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宛龙自然资罚〔2020〕13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2067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206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并处罚款2067平方米×3元=620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1 |
决定机关 | 南阳市卧龙区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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