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望江县鑫宝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82759****5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827刑初145号 |
案号 | (2020)皖0827执66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单位望江县鑫宝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罚金195000元。(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张金海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95000元。(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1000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单位望江县鑫宝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063823.9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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