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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龙交罚[2021]002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8月27日11时4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龙门县龙华镇加油站对面路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邹学文使用粤L37S95小型轿车有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6
    决定机关 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